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广西百色—粤港澳大湾区首条集装箱班轮航线开通******
中新网百色1月6日电(记者 杨陈)1月6日,满载着铝锭集装箱的“兴桂1091”船舶从广西百色港头塘作业区缓缓驶出,百色港头塘作业区开港,百色—粤港澳大湾区集装箱班轮航线正式开通。
图为开通仪式现场。 龙启柏 摄百色地处西部陆海新通道核心节点。百色港作为中国内河地区性重要港口之一,是西南水运出海南线通道和打造西江“亿吨黄金水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为集装箱在百色港头塘作业区吊装上船。 龙启柏 摄百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玉成介绍,目前当地已专门修编了百色港总体规划,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同意右江航道按Ⅲ级以上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水运航道规划,专门出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集装箱班轮航线的补贴政策。未来,随着百色水利枢纽通航设施工程、黄桶百色铁路与平陆运河同步建成,右江黄金水道将成为川滇黔货物通湾区、出大海的最便捷通道。
当天开港的头塘作业区是百色港的重要港口之一,项目分两个阶段建设,使用岸线1000米,建设规模为10个1000吨级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270万吨,概算总投资约5.6亿元(人民币,下同)。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建设,建成9#、10#泊位,可实现年吞吐量100万吨,投入资金2.97亿元。
广西百色西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班玉满介绍,与常规的汽运价格相比,开展集装箱运输后,从百色到珠三角地区的物流价格每吨可减少30元,大大降低腹地企业进出口运输成本。在珠江—西江经济带推动集装箱运输常态化、班轮化和集约化,将形成一条“绿色、畅通、便捷、高效”的水上运输通道。
图为百色—粤港澳大湾区集装箱班轮航线启航。 龙启柏 摄百色是广西重要的工业地市,铝产业是广西千亿元支柱产业之一,当地生产的大量铝产品均销往粤港澳大湾区。
广西桂科院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治武告诉记者,百色-粤港澳大湾区集装箱班轮航线的开通,有利于该企业最大化承接云南、贵州、广西等三省区向内陆输送铝资源,有效平衡铝产品的运输效率和运输成本问题。通过规模化发展和引导返程货源,还可以大幅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据悉,百色—粤港澳大湾区集装箱班轮航线开通以及接下来的天天班运营,也是构建全新的港口供应链生态圈的重要举措,它将发货人、航运公司、物流公司、港口码头、收货人、第三方监管、金融等主体有效结合,促进门到门、端到端货物流通模式的发展,形成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相辅相成的生态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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